读资治通鉴:唐王朝可以不杀王世充?
在唐王朝的黎明时刻,当我们审视其对败亡群雄的最终裁决时,一个令人费解的谜题,便浮现在历史的地平线上。
薛仁杲、萧铣、窦建德,这三位割据一方的枭雄,或兵败投降,或被生擒活捉,但他们的最终结局,都是身首异处。
然而,唯独王世充,这位盘踞东都、与李唐鏖战最久的死敌,在投降之后,却被赦免死罪,仅仅是流放蜀地。
这,究竟是为何? 难道初唐的君臣,在刚刚掌握生杀大权,可以申明国法之际,竟会如此糊涂,以至于黑白不分吗?
答案,并非如此。这背后,隐藏着一种更为深邃的政治考量与历史洞察。
我们首先必须承认,王世充之罪,罄竹难书。他作为隋朝重臣,诱导君主荒淫无度,最终废立君王,篡夺社稷。按照法理,他罪不容诛。
但是,我们必须看到另一面。王世充坚守东都,与瓦岗军的李密百般鏖战,他的篡位,也发生在隋炀帝被弑之后。如果让他侥幸成功,他与南朝的开国皇帝陈霸先,本质上并无不同。
更关键的是,唐王朝自身,也是通过取代隋朝的代王,才最终登上帝位。所谓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唐朝在道义上,就无法理直气壮地,以“篡逆”之名,来公开处决王世充。
要真正理解这一决策,我们必须将王世充,与薛仁杲、窦建德、萧铣这三人,进行一次深刻的比较。
王世充,代表的是一种“权臣模式”。他是自曹操、司马懿以来,那种在朝堂内部,通过长期经营,最终窃取国家权力的政治产物。
而窦建德、薛仁杲,出身于草莽匹夫;萧铣,也仅仅是个县令。他们是在天下大乱之际,骤然崛起,妄图窃取“圣人之大宝”的狂人。他们,更像是东汉末年的张角、唐朝末年的黄巢。这种自下而上的叛乱,是天下大乱的根源,其罪行,无可原宥。
这两种“叛乱”,其性质与危害,截然不同。
在古代的政治伦理中,对于身居高位、亲近君主的重臣,他们的不轨之心,往往是逐渐滋生的。他们或因宗亲,或因旧功,或因才能,已然是国家的柱石,深得人心。他们若要谋反,其门槛极高,难以被轻易效仿。
并且,君主与他们朝夕相处,本应有机会及早洞察其奸邪,加以防范。如果最终酿成大祸,君主自身,也负有失察之罪。
但是,像萧铣那样疏远的臣子,像窦建德、薛仁杲那样亡命的流民,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。
他们起于乡野的掠夺,裹挟着底层的民众,一旦势力形成,便敢于觊觎九五之尊。这种模式的危险在于:它向天下所有枭雄、赌徒、亡命之徒,都传递了一个可怕的信号——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?”
君主高高在上,无法洞察每一个角落的阴谋;地方官吏拘泥于法条,也难以在萌芽阶段,就将他们诛杀。一旦他们骤然发难,其毒害便会流遍天下。
这就如同蚁穴,一旦穿破,便能摧毁整座金色的堤坝。民众因严寒酷暑而发出的怨言,都将成为他们揭竿而起的借口。
如果在他们最终溃败乞降之后,还能以“降王”之礼,让他们安享余年,那么,天下的野心家,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?他们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地,去掀起血雨腥风,以博取个人的富贵。
尤其是在天下初定,人心未安之际,这种“草莽称帝”的风气,此起彼伏,国家将永无宁日。
自东汉之后,权臣篡位,成为一种历史常态。而到了隋末,天下之势,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——“人皆可帝,户皆可王”。匹夫狂妄而起的时代,已经来临。
唐王朝,必须及早地遏制住这股最危险的潮流,严厉地惩罚“草泽称尊”之罪。即便如此,后来依然爆发了黄巢之乱,并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。试想,如果当初不加以严惩,那么,在昏君当政、法纪废弛的年代,这片土地上,将会有多少匹夫称帝,多少百姓流血?
因此,唐高祖李渊,深刻地洞察了这两种叛乱性质的不同。他明白,权臣篡位,自有其历史逻辑;而匹夫狂啸,则是必须被掐灭的瘟疫。
他赦免王世充,而处决另外三人,并非随意的宽严失据。这,是一种极为审慎的政治权衡。
所谓“义”,从来不是僵化的教条,而是要根据时代的变化,来制定合宜的策略。
王世充固然可诛;但窦建德、萧铣、薛仁杲这三人所代表的、那种动摇国本的“草莽模式”,则更加不可饶恕。
若非洞悉治乱根源的智者,绝不可用一成不变的所谓“道义”,来轻率地评判这其中的得失。